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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:同意書通常為政府提供的制式格式,並非由建商提出。而同意書加註條件政府不審查,不得加註,同意書只為政府審核同意比例之依據,不涉及分配條件,有效期限等,自行加註是無效力的。詳請可參考都市更新條例第10條及第22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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